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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中赓续城市历史文脉

发表时间:2026-01-17 来源:《求是》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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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城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推动加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2025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大力推动城市文脉赓续,“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做好城市工作,必须深刻领悟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的重要意义,让文化遗产更好赓续城市历史文脉、塑造城市独特灵魂。

  近些年来,层出不穷的考古研究成果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城市是随着文明的孕育、形成和壮大同步发展起来的。城市既是人类历史上规模庞大、意义非凡的造物,也是文明多样性的物质载体和非物质表现形式。回溯历史,城市与乡村同根同源,二者随着城市和国家的发展才逐渐分化,形成了不同的组织和管理方式及不同的空间形态。但中国古代的城市与乡村在社会、经济、文化方面始终存在着十分紧密的关联性,二者构成了一种相互促进、城乡一体的国家历史文化空间大结构。实际上,中国城市文脉包含了数千年来由城市与乡村共同塑造的一体化国家空间的历史积淀和文化传承。

  中国社会从很早的时候开始就是城乡一体的组织方式。从目前所发现的大量考古遗址看,无论是原始聚落还是早期城市,其布局原则都比较相近。这些聚落或城市在选址上尽量顺应地形,既呈高亢之势又能近水而居,平面形态大都有着较为明显的围合感和中心性。随着历史的发展,从聚到邑到都不断演进,城自然成为国之中心。此后城的规模随国的发展而逐渐扩大,空间组织也日益复杂,出现了不同的功能分区。春秋战国时期,城乡在更大的空间尺度上重新整合,形成了更加多元复合的城乡共同体。

  中国传统城市体系的基本格局是在秦统一以后2000余年的王朝时期不断创新、调整、改善而形成的,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城市文脉也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积淀起来的。所谓城市文脉,不仅体现在城市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样式中,更深深嵌入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不断演化发展的内在逻辑之中。传统城乡之间通过科举、教育、贸易与信仰体系密切联动,形成了稳定而富有弹性的共同体。这种以行政为骨架、以文化为血脉的整合模式,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独特的治理智慧。以今天的视角看,古代城乡一体的治理智慧不仅为我们留下了遍布祖国各地、极为丰富多样的城市文化遗产,更促进了城乡之间人员与资源流动和对大一统理念的文化认同,继而维系国家的长期统一与社会稳定。

  近代以后,中国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工业化的发展促使一些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传统社会、经济、文化联系发生裂变,导致传统城乡关系逐渐瓦解。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新时代以来,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并举,城乡融合发展被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在文化层面,城乡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与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向乡村延伸覆盖,正在形成时代感浓郁的因地制宜新格局及其城市文脉。在这种新架构中,城乡之间不再是单向的输送,而是双向的滋养。乡村不再是沉默的背影,城市也不再是唯一的灯塔,一种基于公平与可持续的城乡融合发展理念逐步形成。这不仅是城乡空间的重构,更是文明形态的迭代,昭示着中国社会迈向更加包容、韧性与智慧的新阶段。

  理解中国历史悠久且积淀深厚的城市文脉,可从国家、区域、城市三个层面入手。从国家层面看,大一统理念深刻塑造了城市文脉的空间逻辑与价值取向,不仅体现为都城与地方城市的空间布局,更内化为一种文明延续的精神秩序。历代营国建城皆以礼制为本,以中轴对称、左祖右社、前朝后市为范式,使城市成为伦理纲常的物化表达。这种对空间正统性的执着,背后是对文明连续性的自觉守护。城市由此超越了简单的居住功能,升华为承载纲纪、凝聚族群、传递价值的礼仪秩序容器,在岁月流转中持续滋养着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与国家意识。从区域层面看,在以郡县制为基础的国家历史文化空间框架下,州府县城依托地理环境、历史传统与行政体制,发展出独具特色的区域方言、习俗、节庆与生活方式,既保持个性又融入大一统文明体系,体现出多样性与统一性的有机结合。从城市层面看,城市通过城墙、衙署、寺庙、学宫与市井的布局,构建起等级分明又功能复合的空间秩序,成为区域治理格局中凝聚政治、经济与文化功能的核心节点。商业街巷与漕运码头推动物资集散;书院与学堂传播主流价值,使城市成为制度实践与文化辐射的枢纽;节庆仪式、科举放榜与赋役征发在此交汇,强化了民众对国家认同的日常感知。

  统而言之,城市是文明记忆的沉淀之所,街巷肌理承载着世代累积的生活经验与集体认同。直至今日,许多古城仍保留着传统格局与文化地标,见证着中华文明在时间洪流中维系统一与多样并存的智慧。城市作为文明的空间载体,持续吸纳多元群体参与共建,在保护与发展中达成动态共识。这不仅是城市空间的延续,更是传统治理智慧的当代践行,彰显了中华文明在守正中创新的内在生命力。

  城市文脉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也是在不断因应现实问题中绵延传承的。在经济转型升级、城市治理变革的背景下,推动城市文脉赓续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警惕文脉断裂。过去若干年,在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的同时,许多承载历史记忆的街区和建筑因年久失修或缺乏维护而日渐颓圮,传统建筑技艺与相关民俗活动也因传承人断层而面临失传风险。有的城市将房地产开发理念用于历史城区和街区发展,以保护的名义大搞成片拆迁,导致不少宝贵的历史街区和建筑快速消失。而在房地产市场波动的情况下,有的城市的历史街区由于缺乏资金投入等原因而沦为“空城”。这不仅割裂了城市与乡村的历史连续性,而且削弱了居民对地方文化的认同,反映出对城乡历史及其文化价值的认知错位。出现这种新旧不续、文脉断裂的问题,是利益驱动、监管不力、研究缺位、规划短视、设计平庸与公众参与失效等诸多因素综合交织的结果。

  杜绝拆真建假。近年来,仍有少数城市打着旅游开发的名义拆真建假,挤压老城区现有居民的生活空间,建设缺少历史依据的旅游项目,使城市文脉的活态传承失去社会根基,沦为空泛口号。这种拆真建假,不仅破坏了城市历史的本来面貌,扭曲了城市文脉的真实性,更使宝贵的地方文化失去空间载体。胡编乱造的历史叙事附会于新建的商业景点,削弱了城市文脉的严肃性与多样性。新旧空间断裂的背后,是对历史空间演化逻辑的浅薄理解。应建立更加严格的分级保护机制规范城市更新活动,避免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两张皮”的弊病,严控新建仿古城、仿古街等项目,特别警惕有的名城为凸显某个时期的“历史风貌”而拆除不那么“配套”的现有建筑,以建造特定风格的仿古项目。唯有这样,才能不断巩固并延续真实的城市历史记忆,使历史空间真正活化为可持续的生活场域。

  避免千城一面。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成长发展轨迹,形成了各有特色、多姿多彩的城市文脉。但在城市化进程中,有的城市贪大求全,导致模仿抄袭泛滥、传统文化特色消失,造成“千城一面、万楼一貌”的局面。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些城市片面追求形象工程与经济扩张,忽视对地方文化的整体性保护与延续所致。需要注意的是,特色发展不是标新立异,而首先是对地方生活逻辑的深刻理解与尊重,是在看似普通的古城肌理中提炼文化要素并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加以现代表达。现实中,有些人认为传统街区必须拆除改造,是因为其“破旧”、“难看”而影响了城市形象,其实这种“破旧”、“难看”恰恰是岁月沉淀的痕迹、是城市最本真的面容,是历史创伤与前人因地制宜生存智慧并存的真实写照。正因如此,我们更应以敬畏之心对待旧城肌理,将每一次城市更新视为对历史的修复、调适而非覆盖。真正的城市之美,在于其承载的活态生活与集体记忆,而非表面性的整齐划一。这深刻启示我们,推动城市文脉赓续,应当跳出同质化陷阱,回归城市自身的历史文化根脉与地域特质,正确处理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街区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空间之间的关系,真正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

  新时代以来,我国城乡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大幅提升,通过推动应保尽保、以用促保,抢救保护了一大批历史文化遗存。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3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近800个、历史文化街区1300余片、历史建筑6.89万处,形成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综合载体。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实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使保护传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系列环环相扣的政策举措如同“四梁八柱”,支撑起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格局,为赓续城市文脉奠定了坚实的制度根基。各地对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不断健全,助力保护传承工作落地见效、行稳致远。

  坚决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实现从“拆城造城”到“守城护人”的转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真正的城市文脉,在于以人文化育社会,在于让每个人能在熟悉的街坊邻里中安放身心、延续记忆、参与共建、培育文化。只有这样,现代化才不是与传统的断裂,而是深层呼应与创造性转化。目前,我国城市中留存的老城区已经不多了,必须严格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推行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决不能再搞那种片内留存、片外拆除的碎片式保护。党中央提出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不是大拆大建,而是要针对老城区的“破旧”与“落后”问题深入研究,循序渐进、精耕细作地做工作,通过微改造、微更新,留存历史文脉、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品质。这样才能使广大老城区居民在熟悉的、有历史有文化的环境中共享发展红利,才能实现从“拆城造城”到“守城护人”的转变,使城市真正成为有温度、有记忆、有未来的生活共同体。当居民在这样的城市更新中感受到尊重与归属,城市文脉便不再只是老旧街巷的物质留存,而是回归到以人为主体、与历史文化紧密联动的活态历史过程中。应将尚未被拆除的老城区纳入整体性保护范围,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法规制度,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

  超越短期绩效导向,转向对长期价值的培育与守护。2025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五个转变”的重要原则,为现代化城市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要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保障居民参与权、激活社区内生动力,使城市保护与更新真正回应民生关切。那些老旧街巷中每一个转角的烟火气息、每一处院落的人情往来,都构成了城市文脉活态传承的基层支点。而无数个这样的基层支点关联起来的,就不仅是历史记忆,更是社会信任与文化认同,是传承并创新城市文脉的巨大力量。当居民在城市保护与更新中成为决策主体,而非被动安置对象,城市才真正具备了可持续的生命力。这种由下而上生长出的城市秩序,正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亟须涵养的、彰显人文关怀的文明底色。它不依赖于大刀阔斧的旧城改造、炫酷一时的网红建筑来彰显价值,而是于历史细微之处见真章、在基层社会之角得民心。这样,我们的城市便不再是冷峻的建筑集合体,而是承载无数个体命运与集体记忆的活态有机体。这种尊重生活本身节奏的保护与更新,才能使传统与现代有足够的时间相互融合,逐渐形成既对接历史又满足时代需求的文化观念,使城市在历史积淀中持续焕发中华文明特有的人文光彩。

  建立多部门及专家和专业机构联动的协同治理框架。在管理机制上,应建立住建、文物、文旅、民政等多部门及专家和专业机构联动的协同治理框架,共同参与到以社区和居民为主体的城市保护与更新实践中。政府部门应成为城市保护的倡导者、协调者和服务提供者,在尊重居民生活智慧的基础上提供必要的行政和专业支撑。规划师、建筑师应与其他相关学科专家密切合作,改变传统规划设计模式,深入街巷倾听居民诉求,将专业能力转化为赋能社区、提升空间品质和创新建筑文化的能力。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强化社区议事平台的作用,激发公众对历史环境的情感认同与责任意识,使其对待城市文脉的态度从被动保护转向主动延续。这种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紧密联动的治理模式,正是实现城市发展与文化传承两者共生的关键路径,将重塑中国城市的进化逻辑,为城市文化繁荣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董卫/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郑州大学建筑学院特聘教授)

【责任编辑:林凤清】